耐心調解 被執行人還款18萬元
“法官,我盡最大努力借到了18萬元現金,麻煩你通知一下申請執行人,請他們再寬容一下,我真的盡力了!”近日,被執行人雷某和父親將18萬元現金送到納溪區法院執行局接待室,履行和解協議確定的還款義務。
2022年12月的一天,雷某駕駛存在安全隱患的三輪載貨摩托車行駛至納溪區人民西路時,與行人葉某某發生碰撞,致葉某某死亡。瀘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四大隊出具《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》確定:雷某承擔此事故全部責任。后經納溪區法院開庭審理后,依法判決被告雷某支付葉某某死亡賠償金、精神撫慰金、喪葬費等共計40余萬元。
判決生效后,雷某一直未主動履行法定義務,隨后葉某某的家屬申請強制執行。受理案件后,納溪區人民法院執行干警及時開展線上、線下調查,并第一時間通過網絡查控系統凍結了雷某名下的賬戶,但賬戶余額不足以清償債務。通過執行干警釋法明理,雷某承諾2023年11月償還債務。11月23日,雷某稱湊錢有困難,希望能跟申請執行人再進行調解。執行干警將雙方當事人約到執行局進行耐心細致說理勸解,考慮到雷某家庭確實困難,申請執行人葉某某的家屬主動做出讓步,最終雙方達成執行和解協議:被執行人雷某于當日支付9300元,在2024年2月1日(臘月二十二)前支付剩余的23萬元。
約定還款之日的第二天,雷某和父親將18萬元現金送到法院執行局履行還款義務。在執行干警的耐心調解下,雙方就剩余的欠款達成了新的和解協議。
納溪法院 張旭